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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2025第二学期各类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02月25日     (点击数:)

    教函〔2025〕1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实习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15号)《商洛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2025第二学期各类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是学校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深化课堂教学的关键环节。要抓好学生实习各环节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将学生实习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请各学院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学期实习计划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目的、实习内容、专业班级、实习时间、实习地点、指导教师、经费预算、学生名单等内容。实习计划方案以学院为单位,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2025年3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实习方案将作为审核实习工作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3.强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各学院应加强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联系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各专业实习优先选择安排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同时鼓励新建实践教学基地,进一步丰富学生实践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4.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5.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严禁各学院向学生收取实习培训、管理等相关费用。

    教务处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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