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教函〔2025〕10 号
各学院: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本学期《金工实习》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授课地点
丹江校区2号教学楼一楼工程训练中心
二、实训学生
电信学院、生物学院、化材学院、建工学院相关专业学生
三、授课方式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课表安排进行集中授课
四、其他说明
1. 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课表安排提前通知到班级学生按时上课;
2. 请任课教师按照《金工实习》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并按时开展教学工作;
3. 请督导与评估中心做好教学督导工作;
4. 请二级学院统筹做好其他课程调整方案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金工实习》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