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教函〔2025〕24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共基础课补考及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同卷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课(包括必修和选修)考试在3月11日(第3周星期二)、3月15日(第3周星期六)进行,专业课考试在3月15日之前进行。
二、考生范围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凡期末考试无故缺考及因考试违纪被通报处理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同卷考试学生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不及格、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3.留级生申请补考学生范围:
各年级留级生申请留级之前年级同学期考试的学生。
三、考务组织机构
主 考:王 怡
巡 视:王 欣 王 洋 李 春
考 务:任 艳 桑福民 杨 甲 楚冰清
四、2024-2025-1期末考试补考及2023-2024-1同卷考试安排表(公共基础课)


五、几点要求
1.请各院(部)于3月7日(第2周星期五)18:00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纸质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务科。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考试的学生核对相关信息,若信息有误,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2.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要认真备考,按时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必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严禁将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
3.考试结束后,请各院(部)及时批阅试卷,公共课于3月21日(第4周星期五)17:00前提交成绩。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名单(公共基础课)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同卷考试学生名单(公共基础课)
教 务 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