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做好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根据《商洛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商院〔2009〕55号),现就教材征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选用教材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适用性;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和教育厅推荐教材、国家和省级获奖优秀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精品教材;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优先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2.选用教材应从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严格按专业层次进行征订。
3.选用由出版社负责出版销售并通过正常征订渠道供应的立项资助编写的教材,按学校教材使用招标办法管理。
4.本次征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教材;公共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教材不再征订,学生可在教师指定的参考书目内自行购买,或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以班为单位报送教务处代办。
5.全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如需更换,负责征订的部门教学副院长(主任)需在教材委员会上说明更换理由,经教材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更换。
二、教材征订范围与责任单位
1.征订范围
2016级学生按照实际在校学生数征订二年级以后所用教材;2017级新生按照学院2017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第一学年(专升本第1~2学年)使用的教材进行征订,若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应根据要求及时进行补订和退订。
2.征订责任单位
专业课由各学院负责征订。部分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由承担该课程的院(部)负责选用、审定并征订,详细情况见下表:
部分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征订责任单位一览表
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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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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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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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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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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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报告(形势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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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毕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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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心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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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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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订前需征求相关学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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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教师表达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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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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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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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概率与数理统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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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
应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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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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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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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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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订要求
1.各院(部)应严格遵循教材选用的原则,依据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目录选用教材,并在院(部)集体研究讨论后,按用书班级填写《商洛学院2017年秋季学生使用教材征订单》(附件1),并与《商洛学院2017年秋季教师使用教材征订单》(附件1)进行分类汇总后填写《商洛学院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分类汇总单》(附件1)。请各院(部)将以上征订单审核同意后签字并盖章,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5时前报送教务处(附Excel电子表格文档)。
2.各院(部)征订当年征订目录未列出的教材和本院(部)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必须经院(部)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是否选用,并填写《商洛学院教材选用认定书》(附件2),同样书一并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存档备案,逾期将不再受理。
3. 2017级新生教材在招生计划确定后提交征订单。
4. 征订单中的“课程名称”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完全一致,且按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顺序填写;不同专业征订同一种教材,在汇总单中必须汇总;选用国家(省级)规划、获奖、精品和优秀教材及近三年出版(修订)教材,须在学生单中标注;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须在分类汇总单中标注。
5. 各院根据师范类专业情况,征订教育实习使用的中学教材,去年已征订过的今年不再重复征订;专业选修课教材可由任课教师选定1种教参;部分公共必修课如“大学体育”课可由开课部门选订1种教师用书,专业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不再选订教学参考书。
6.教务处将对各院(部)报送的教材征订单进行审核,认定不适用的,各院(部)应重新选订。
7.教材征订计划审定后,原则上不予变动。若因出版计划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教材无法正常供应时,教务处将在供应商回告后及时通报有关征订院(部)重新征订。
8.请各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应在征订教材入库后,对入库教材进行复核,防止出现错订、漏订、重订以及征订数目错误等问题。
9.请各院(部)严格执行由开课院(部)负责教材选用的原则,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沟通,防止出现漏订或者重订现象。
10.请各院(部)统计2017年本部门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情况,填写《商洛学院2017年自编教材统计表》(附件3),并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5时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附件:
1.《商洛学院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表格》
2.《商洛学院教材选用认定书》
3.《商洛学院2017年自编教材统计表》
4.《商洛学院2017年秋季教师使用教材领取表》
5.商洛学院2017年分学院分专业拟征订教材统计表
6.2017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与计划
7.2016级教材征订人数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