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2021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自评,完成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现将自查材料(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914-2329407。
附件: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人工智能
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人工智能
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数据科学于大数据技术
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数据科学于大数据技术
教务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