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商洛学院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商院〔2017〕90号),的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批,学生处、教务处汇总审核,现将闫朴泽、李浩转专业初审情况(见附件)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联系电话:0914-2329389。
附件:学生申请转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