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党政及主管校长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2.制订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规划,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方案。
3.制订学校教学工作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拟定全校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与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
5.组织全校教学检查、教学竞赛、教学奖励评选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等工作。
6.审核颁发全日制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7.审定有关教学经费的预算方案,审批各专项教学经费的使用,核定教学工作量。
8.负责教务处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及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并做好其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
9.负责教务处党风廉政建设。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