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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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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2024年06月17日     (点击数:)

    (分管教务科、综合科、招生办公室)

    1.协助处长工作,并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参与处内重大事情的研究与决策,并按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3.落实学校教学过程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落实学校运行中教学任务和课表编排等工作,审核学校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5.负责教务处公文处理、网站建设、“根植地方行动计划”等工作。

    6.负责招生及相关工作。

    7.协助处长抓好本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工作。

        8.完成校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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