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热情,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鼓励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提高我校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按照《商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商院﹝2015﹞115号)要求,学校将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9年3月-9月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分类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四、参赛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比赛方式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在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
六、赛程安排
大赛具体赛程安排等国家大赛及陕西赛区文件下发后具体通知。
七、比赛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相关说明
1.按照《商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各学院可将“互联网+”大赛与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紧密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申报的参赛项目数量应不少于20项,其他学院申报的参赛项目数量应不少于30项,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和跨专业组建团队参赛,各学院各专业参赛学生人数不少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
2.请各学院成立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本院师生的积极性,选派有丰富指导赛事经验的教师担任本次赛事的指导教师,并科学分解赛事任务,逐项到人,为赛事指导提供保障。
3.请各学院早宣传、早安排、早准备及早培育,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做好项目培育工作。通过在学院内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指导打磨和遴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力争在2019年第五届“互联网+”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