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商洛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的安排,2018届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将于2017年12月27日结束,非师范类专业按计划将陆续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现将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后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各专业学生于2018年1月2日开始正常教学活动,并将实习手册及相关实习材料交所在学院,非师范类各专业学生由相关学院按所在专业实习计划做好实习相关工作。
二、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返校及考勤工作。各学院于2018年1月2日上午10时前将已按计划完成实习的各专业(包括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学生返校情况说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未返校学生需逐一落实并注明原因。
三、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召开实习座谈会,交流实习体会,汇总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实习工作经验,并于1月10日前,将实习工作总结材料(含实习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学院检查情况、实习基地使用情况、学生人数、基地意见反馈、实习效果分析等)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进行实习成绩汇总,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记学生实习成绩。
五、请各学院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包括: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动员会议记录、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除外)、实习检查工作记录、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总结材料、实习总结会议记录、实习评优工作材料和与实习工作相关的其他文档、影像资料等。教务处将适时对实习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抽查。
六、根据《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精神,优秀实习生按实习基地实习生总数的10%推荐评选,送交教务处备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见附表(含非师范类专业)。请将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以处室函件方式于2018年1月10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七、非师范类专业参照《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赴伊犁和丹凤教育实习的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独立进行。
学院 |
分配名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 |
2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 |
2 |
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2 |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健康管理学院 |
1 |
教务处
2017年12月20日